私募基金信披辦法發布:明確披露內容和頻率要求,強化穿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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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證監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監督管理辦法》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辦法落地。私募
2月27日,基金證監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信披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證監會表示,發布該辦法壓實私募基金管理人、明確私募基金托管人信息披露責任,披露披露規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行為,內容有利于提高私募基金運作透明度,和頻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率求
作為落實《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私募條例》)的強化行政規章,《信息披露辦法》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體系,穿透是私募全面加強私募基金監管、優化監管安排的基金重要舉措。
證監會表示,信披下一步,將持續落實《私募條例》,圍繞私募基金運作重點環節出臺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完善私募基金全流程監管規則,不斷夯實私募基金行業規范運作的制度基礎。
壓實披露責任
《信息披露辦法》共七章四十四條。
在壓實信息披露責任方面,《信息披露辦法》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以私募基金投資者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規定和約定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地向投資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
《信息披露辦法》進一步明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責任,托管人應當履行與私募基金托管業務有關的信息披露職責,包括披露基金托管協議,定期出具基金托管人報告、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財務情況等信息及時進行復核審查并出具意見等;明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信息披露職責,銷售機構接受委托披露私募基金信息的,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向投資者披露信息,不得對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進行篡改;明確相關關聯方配合信息披露義務,主動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告知其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關的事項,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合伙人、實際控制人等。
強化穿透披露
《信息披露辦法》還全面明確細化披露要求,強化穿透披露。
《信息披露辦法》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信息披露內容、渠道、方式、頻率向投資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明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定期報告類型和具體內容,特別是私募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臨時報告,并向投資者披露。
針對長期存在的投資者對嵌套投資“看不透”問題,《信息披露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要求嵌套投資應當披露穿透后的投資資產(標的)情況,同時第十三條還要求被投資的私募基金、依法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應當予以配合。
不僅如此,《信息披露辦法》鼓勵增加自主披露內容。第九條規定,除依照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應當披露的信息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標的等情況自愿增加向全體投資者披露的內容,但不得與應當披露的信息相沖突,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出于營銷等目的臨時性、選擇性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辦法》還強化了重點風險環節信息披露要求。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中全面、客觀揭示私募基金投資運作風險,對設計復雜、風險較高的私募基金以顯著、清晰的方式揭示投資運作及交易等環節的相關風險。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中應當告知投資者,其需要根據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審慎作出投資決策,充分了解相關投資運作情況,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同時細化關聯交易、投向衍生品資產和流動性受限資產、跨境投資等的披露要求。
明確處罰措施
《信息披露辦法》明確了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行為,包括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最大虧損、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等信息披露禁止性行為。
在處罰措施方面,《信息披露辦法》明確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基金服務機構,以及前述機構的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活動及相關服務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可以依法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依照《私募條例》等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信息披露辦法》第三十八條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合伙人、實際控制人違反《信息披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依照《私募條例》第四十五條進行處罰。
《信息披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合伙人、實際控制人應當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主動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告知其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關的事項,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不得組織、指使或者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實施違反信息披露規定的行為。
《私募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合伙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萬元的,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澎湃新聞記者 孫銘蔚